1、所有参与
电动葫芦施工作业的人员,均需按照有关法规和稳定使用规程作业。
2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,必须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。
3、高空作业必须挂好稳定带,并将其按照“高挂低用”的原则,系挂于稳定绳上。
4、进入现场的电动葫芦施工人员在接受过交底、教育之后,才能进行作业。
5、吊装用电动葫芦在投入使用前,必须检查,确认其性能、规格、状况符合要求。
6、电动葫芦吊点及卷扬机受力点必须经检查,能够承受预定载荷并牢固可靠,才能进行作业。
7、在电动葫芦投入使用前,必须检查去人钢结构平台的稳定性、可靠性,必要时辅以加固措施,确保受力时的稳定。
8、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,必须牢固,经检查无稳定隐患后,才能投入使用。
9、加强电动葫芦保护设备的稳定的工作力度,对小件、易损的设备的在现场存放时,需置于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并登记入库清楚无误,由专人保管。
10、设备吊装时,必须小心谨慎,严防钢丝绳勒坏或碰坏设备,起钩、回钩必须地素、缓慢。
11、电动葫芦在厂房内作业时,禁止交叉作业,防止高空坠物伤人。
12、强调现场的用电管理,由专职电工扶着核电、拆线工作、用电设备的检修有专职电工纪行,电缆布置等工作必须符合规范。
13、手持电动葫芦必须具有可靠的接零、接地及漏电保护装置,轨道或其他连接构架上应设置接地线,接电线可以用4~5毫米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的金属导线。
14、现场设置专职稳定员,扶着稳定声场状态的监控,并及时制止带有隐患的施工作业。
15、对使用电动葫芦的职工加强教育,树立“稳定首要”的思想,在具体施工作业中,确保稳定生产。